根据《关于开展第十届华南农业大学“华农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要求,为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优秀学子典范,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比学赶超”的积极氛围,现决定开展“华农之星”院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学校设立“华农之星”、“华农之星提名奖”两项奖项。其中,“华农之星”本科生、研究生各10名,发放荣誉证书及奖金(3000元/人);“华农之星提名奖”若干名,发放荣誉证书。
二、评选对象
1.本科生:我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研究生: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为2021级至2023级,博士研究生为2020级至2023级。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除基本条件外,本科生和研究生应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二)本科生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能力突出,在思想引领、创新创业、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
2.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评奖评优基本要求。
(三)研究生条件
综合素质优异、科研成果突出,在思想引领、学术科研、科技推广、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
四、评选方式及流程
评选分校院两级进行。
(一)学院评选
学院评选流程为: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学院审核,现场答辩会,结果公示,奖励表彰。
在评选基础上推荐1名本科生、1名研究生候选人选参加学校评选。
(二)学校评选
学校评选由现场答辩会(95%)和网络投票(5%)两部分组成。
按照学院评选及推荐、易班投票、现场答辩、结果公示、奖励表彰五个程序进行。
五、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一)纸质版:
(1)《“华农之星”学生申请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
(2)个人事迹材料(按附件2要求);
(3)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排序与申请表所列顺序一致)。
(二)电子版:
(1)电子版《“华农之星”学生申请表》(附件1);
(2)个人事迹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按序命名为序号+证明材料名);
(3)个人近期生活照2张(JPG格式原图片,命名“华农之星”+姓名+(序号),例如“华农之星张三(1)”)。
六、材料上交时间
(1)请需要申请的同学把所有纸质版材料于【3月14日下午17:30前】交到华山区6栋社区办公室。
(2)所有电子版材料打包命名(命名格式详见“申请材料”,压缩包命名为“本科生/研究生+年级专业班级+姓名+申请华农之星材料”)于【3月14日下午17:30前】发送到指定邮箱:dzjzxd@163.com。
如有疑问,请联系张忠伟老师、陈援翰老师:020-85283522。
关于开展第十届华南农业大学“华农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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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