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招生与培养模式更好地适应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分制改革,学院将现行的大类招生模式进行了调整,重新修订了大类人才培养方案。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两个专业进行大类招生和培养,招生专业为“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专业)”。
电子信息类大类招生的学生,不再进行专业分流,完全按学分制运作,在第6学期进行专业确认,确定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两个专业中的一个为毕业专业,报教务处备案。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两个专业进行大类招生和培养,招生专业为“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专业)”。
电子信息类大类招生的学生,不再进行专业分流,完全按学分制运作,在第6学期进行专业确认,确定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两个专业中的一个为毕业专业,报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