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各本科新生: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强先生于1997年设立仲明助学金,每年捐资100万元,到2006年增至每年捐资200万元,他积极倡导“受惠社会,回报社会,让爱薪火相传”精神,向广东部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提供资助,2006年至今累计资助八千多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根据仲明助学金管委会《关于评选2016学年仲明助学金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院2016级本科新生。
二、资助标准与名额分配
1.资助标准:3000元/人,一次性资助。
2.名额分配:资助1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文明,热心公益活动,认同捐赠方的慈善理念。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简朴,建档立卡户学生优先。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优秀。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10月17日下午五点前上交至学院201辅导员办公室。
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使用华南农业大学抬头的横线信笺纸手写,1000字以上,内容包括家庭情况、在校表现、申请理由及自己的理想等,参见附件6中申请书样式)、《仲明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限A4纸单面打印,以下简称《申请表》;同时,将《申请表》和《填表说明》使用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个人入学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此项为“仲明”创立人和管委会特别要求备存查核的资料)、学生家庭所在地街道或镇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或建档立卡户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均一式一份)、《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附件3,一式两份,限A4纸单面打印)、《道义契约附件》(附件4,一式两份,限A4纸双面打印);
请将每位申请学生的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列,左侧使用回形针扣住(请勿装订)。
电子版:《2016学年仲明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5)。
请申请学生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院指定地点,电子版材料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 dzgcxyjzdzx@163.com。
评选结束后,获助学生需要在学校奖助学系统(http://jzx.geekcs.com)填报有关信息。
2.学院初审与公示。各学院组织召开专项评审会议,对本学院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1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
3.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对各学院上报学生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核,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资助方。
4.资助方评审。经资助方评审,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给予资助。
六、工作要求
1.我院将高度重视,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在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建档立卡户并认同仲明理念方面把好关,切实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
2.在评选工作中,坚持把培植先进典型、发挥模范引领的标杆作用作为评选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对资助学生开展感恩、励志、诚信等教育,营造良好的资助育人氛围。
3.根据资助方的要求,学生在自愿申请仲明助学金的同时,签署《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承诺毕业后将受助的款项回捐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贫困学子,并身体力行加入助困的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
4.根据评选要求和时间节点,按照附件2-5填报要求,按时做好材料报送工作。
5.评审中或学生受助后,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受助资格,收回助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2016年“仲明助学金”颁发仪式初定于11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澳门永利集团3044
2016年10月13日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强先生于1997年设立仲明助学金,每年捐资100万元,到2006年增至每年捐资200万元,他积极倡导“受惠社会,回报社会,让爱薪火相传”精神,向广东部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提供资助,2006年至今累计资助八千多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根据仲明助学金管委会《关于评选2016学年仲明助学金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院2016级本科新生。
二、资助标准与名额分配
1.资助标准:3000元/人,一次性资助。
2.名额分配:资助1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文明,热心公益活动,认同捐赠方的慈善理念。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简朴,建档立卡户学生优先。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优秀。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10月17日下午五点前上交至学院201辅导员办公室。
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使用华南农业大学抬头的横线信笺纸手写,1000字以上,内容包括家庭情况、在校表现、申请理由及自己的理想等,参见附件6中申请书样式)、《仲明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限A4纸单面打印,以下简称《申请表》;同时,将《申请表》和《填表说明》使用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个人入学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此项为“仲明”创立人和管委会特别要求备存查核的资料)、学生家庭所在地街道或镇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或建档立卡户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均一式一份)、《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附件3,一式两份,限A4纸单面打印)、《道义契约附件》(附件4,一式两份,限A4纸双面打印);
请将每位申请学生的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列,左侧使用回形针扣住(请勿装订)。
电子版:《2016学年仲明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5)。
请申请学生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院指定地点,电子版材料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 dzgcxyjzdzx@163.com。
评选结束后,获助学生需要在学校奖助学系统(http://jzx.geekcs.com)填报有关信息。
2.学院初审与公示。各学院组织召开专项评审会议,对本学院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1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
3.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对各学院上报学生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核,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资助方。
4.资助方评审。经资助方评审,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给予资助。
六、工作要求
1.我院将高度重视,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在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建档立卡户并认同仲明理念方面把好关,切实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
2.在评选工作中,坚持把培植先进典型、发挥模范引领的标杆作用作为评选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对资助学生开展感恩、励志、诚信等教育,营造良好的资助育人氛围。
3.根据资助方的要求,学生在自愿申请仲明助学金的同时,签署《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承诺毕业后将受助的款项回捐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贫困学子,并身体力行加入助困的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
4.根据评选要求和时间节点,按照附件2-5填报要求,按时做好材料报送工作。
5.评审中或学生受助后,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受助资格,收回助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2016年“仲明助学金”颁发仪式初定于11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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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3日
关于做好我院2015-2016学年度仲明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