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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8年广东省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9-08|来源:未知
2018级同学: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2〕316号)、《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97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48号),为落实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政策”,帮助我院今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解决实际困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院2018年广东省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
二、资助标准和人数
1.资助标准分两档,资助金额为6000元/人和4000元/人,一次性资助。
2.共资助43人,资助人数和资助标准如下:
 
金额 6000元/人 4000元/人
总人数 26 17
 
三、申请条件
1.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缴纳第一学年学费的我院广东省户籍2018级本科新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可以申请新生资助。
2.申请学生必须申请“2018-2019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即申请进入“广东-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学生。
四、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向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评审与公示。学院组织召开专项评审会议,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报学生工作部(处)。
3.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的拟受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厅,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给予资助。
五、报送材料
请同学们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填写附件2《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附件5-6《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只需电子版),于9月12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将材料交给助班。
各班助班收齐、整理好材料,汇总附件5-6《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信息至一个Excel表格,9月13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将所有材料交给负责人余翠欣同学,电子版发送到yucuixin@126.com。
六、要求
1.本次评选时间紧,任务重,请同学们认真对待,仔细查看《申请表填写示例》的内容,如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选结果,后果自负。
2.《申请表》限用一张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两份,申请学生根据《申请表》填写要求和样式,电脑填写打印;手动填写处应字迹清晰、字面干净整洁、规范,不能随意涂改。
3.获得专项资金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应积极参加公益与志愿等活动;因各种原因退学或违规违纪,取消受助资格,收回助学金,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李老师  020-85283522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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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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