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流指导思想
1. 构建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拓宽基础,发展个性,因材施教。
2.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为国家和广东省经济建设服务。
3. 最大程度地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发挥所长。
4. 有利于学科和专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长:院长、书记
副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学院副书记
成员:系主任、教务员、年级辅导员
秘书:学院教学秘书
三、分流原则
按照“遵循志愿、排名优先、兼顾特长”的原则,根据学生的申请志愿和学分绩点进行排名,并适当考虑学生所获得的相关成果。
四、分流对象
1. 分流学生:2016级电子类学生(含转入的学生),共516人。
2. 分流专业: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3. 分流规模:按照《华南农业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培养与分流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1〕90号),电子信息工程不超过124人,通信工程不超过124人,电子科学与技术不超过90人,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不超过90人,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不超过90人。
五、分流办法
1. 学生在校期间无挂科及受处分记录,且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者可以直接遴选专业:
(1)高考入学成绩超过学校招生分数线25分者可以直接遴选专业;
(2)获得以下成果之一(华南农业大学为署名单位)并提交佐证材料的学生,可以直接遴选专业:
(a)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者;
(b)获得省部级以上专业性学科竞赛奖励者;
(c)参加本院教师省部级以上项目者(以项目合同为准);
(d)在正式出版物公开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论文;
(e)申请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并已公告。
2. 符合直选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志愿及实际情况填报《分流志愿表》并将符合直选条件的佐证材料统一上交学院,由学院分流工作小组审核后优先分流。
3. 公布优先分流后各专业剩余指标人数,不符合直选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志愿及实际情况填写《分流志愿表》。填写专业志愿时,应将分流专业按志愿顺序填写完整,否则视为无效。《分流志愿表》中“学生签名”处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名确认。
4. 按照学生第一学年的平均绩点进行排名(如出现排名重复情况,则以《电路》课程分数高者优先)。
5. 学院分流工作小组根据学生志愿和排名情况进行专业分流,分流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学院分流工作小组集中研究决定。
专业分流实施志愿优先原则,按第一志愿结合绩点排名实施,录满为止。余者进入下个专业志愿进行分流,以此类推。经过上述程序均未满足志愿的学生必须进入未选够规定人数的专业学习。
六、分流流程及时间安排
1、广泛动员。10月14日上午召开动员大会。10月15日至10月19日,分专业进行宣传动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让学生了解到各专业的培育目标和发展方向。学生应结合自己的爱好兴趣和发展,慎重做出自己的选择;
2、优先分流。符合直选条件的学生于10月20日将《分流志愿表》及佐证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院楼201办公室,由学院分流工作小组审核后优先分流;
3、非优先分流。公布优先分流后各专业剩余指标人数,不符合直选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志愿及实际情况填写《分流志愿表》,10月27日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院楼201办公室;
4、公示分流结果,并上报学校;
本分流方案适用于学院2016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由澳门永利集团3044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澳门永利集团3044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