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励学生参与各类创新创业活动,营造浓郁的校园创新创业氛围,学院将对在2015年至2017年高水平大学建设期间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给予一定的经费配套资助,具体如下:
一、资助范围
1、公开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
2、知识产权成果
3、各类省级及以上专业技能竞赛及创业竞赛奖项
二、资助标准
(一)专业学术论文
1、SCI(一区、二区)每篇配套经费5000元;其他SCI、EI、一级期刊配套2000元;二级期刊配套1000元;普通期刊配套500元。
2、经费按单篇论文给予配套,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全额配套,第二、三作者配套一半经费,其他作者配套30%经费。多名学生发表同一篇论文以排序最靠前的学生作者次序为准。
(二)知识产权成果
1、授权发明专利配套资助1500元,公开发明专利配套1000元,获批软件著作权配套800元,应用新型专利配套800元。
2、经费按单个知识产权成果给予配套,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全额配套,第二、三作者配套一半经费。多名学生获得同一成果以排序最靠前的学生作者次序为准。
(三)创新创业竞赛
1、学校或学院已经给予经费资助的竞赛不再配套经费,如挑战杯、电子设计大赛、广东省物理实验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大赛等。
2、学院未给予经费支持的竞赛,按如下标准进行配套经费资助:
(1)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按2000元、1500元、1200元给予配套资助;
(2)省级一、二、三等奖按1000元、800元、500元给予配套资助;
(3)以上奖项需由国家行政部门、行业学会、协会、教指委等主办,非以上单位主办的企业类竞赛不计等级给予300元配套经费资助。
(4)经费按奖项给予配套,不分团队和个人,其中跨学院团队获奖的按我院学生在团队的比例给予配套。
以上经费是对学生在创新创业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支出的配套资助,而非对学生取得成果的奖励(学生成果的奖励将按照学校文件上报学校由学校再进行统一奖励,不影响学院对成果的配套资助),学生获得资助后需与指导老师沟通经费分配,对指导老师的经费支持要进行适当的反补。
三、资助流程
1、学生(团队)申请:学生填写《经费申请表》,指导老师签名后附上论文、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交学院科联,电子版发至13602745870@163.com邮箱。
2、学院审核: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院网公示三天。
3、经费配套:学生整理好发票,并请指导老师在证明人处签名后交学院科联,学院统一报账后将经费交回学生。发票必须符合财务报销规定。
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期间取得的成果请在11月10日前递交申请,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请在获得成果的两周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澳门永利集团3044
2016年11月1日
澳门永利集团3044高水平大学建设期间本科生创新创业活动经费资助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