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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
日期:2015-08-12|来源:未知

各位老师大家好,转发科技处“关于申报2016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链接地址:
http://web.scau.edu.cn/kjc/Home/Check?id=153


通知内容如下:

各学院、各单位:

   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2016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已经正式启动。为使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前期组织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整体规定

(一)申请人申请和主持在研省级财政支持项目的数量不得超过3项。在符合上述情况下,对申报和承担省基金要求:作为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申请和在研省基金项目的数量累计不得超过3项,并且:自由申请项目与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重点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和研究团队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研究团队的每位核心成员均视作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项目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需在网上以附件上传该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三)在站博士后申请项目必须由依托单位书面承诺(注: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完成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

(四)项目实行匿名双盲评审,项目申报材料填写格式和标准须按有关填写说明和指引执行。(比如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所有的申请人姓名用“申请人”代替、“华南农业大学”用“申请单位”代替等)。

(五)所有项目类别的签章页都需要签章完整后上传到网上附件中(扫描件要求彩色扫描),没有上传,印、章、签名不全或扫描件为黑白,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送专家评议和评审。

二、申报要求

我校可以申报的2016年度省基金项目类别包括研究团队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和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研究团队项目

1.研究团队是团结协作、勇于创新、优势互补的优秀科学家群体,鼓励跨部门和地区、多学科的合作研究,申请人(协调人)是团队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团队的研究工作。

2. 申报要求:

(1)协调人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即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平均年龄应小于45周岁(院士可不纳入平均年龄的计算范畴)。在读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

(2)协调人具有主持国家或省基金项目的经历(该项目的合同书或项目结题批复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3)协调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已获得过省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的协调人不得再次担任研究团队协调人。

(二)重点项目

1.申报内容应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需求,具有广东优势和特色的科技问题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

(1)申报内容应曾获国家或省基金项目资助,并已按计划结题但研究工作从未中断,可望取得新进展或突破的项目(注:申报内容曾获国家或省基金资助项目的合同书或结题批复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纸质材料报送)。

(2)申请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主持国家或者省基金项目的经历(注:申请人曾主持的国家或省基金项目的合同书或项目结题批复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纸质材料报送)。

(3)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在岗(即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除外)。

(三)自由申请项目

鼓励自由探索,特别是鼓励青年科学家开展创新研究。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60周岁在岗(即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有在研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开始日前已立项并未批复结题)不得申报。

(四)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1.资助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

(1)申请人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请人获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以博士学位证书登记时间为准,2013年1月1日以后毕业并在申报截止日前取得博士学位证书方可申报,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纸质材料报送)。

(3)申请人必须是从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

(4)申请人为副高及以下职称。

(五)杰出青年项目

资助未满35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青年人才,申请人具有从事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并得到两名省内不同单位相关领域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注:两位省内不同单位正高专家推荐函(附件4)、博士学位证、职称证书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纸质材料报送)。

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申报杰出青年项目: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负责人;

3.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协调人;

4.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或者领军人才。

(六)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

1.围绕广东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省重大科技专项,结合广东优势学科队伍,开展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培育。

2.申报要求:

(1)申请人具有高级职称,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信誉的在职科研人员。

(2)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团队,以中青年专家为骨干力量;

(3)项目具有明确的科学目标,前沿的科学问题,创新的科学内容,可行的研究方案;

(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基地平台,优先支持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平台条件的研究单位。

重点资助方向: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移动互联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新型印刷显示材料、可见光通信技术及标准光组件、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与动力系统、3D打印、干细胞与组织工程、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LED、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

三、申报流程

(一)2016年省基金项目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和“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系统(网址http://pro.gdstc.gov.cn/)网上申报,申请人需按照“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和“省基金项目申报书“经费申请表(经费预算)”科目填写指引”(附件1与附件2)进行申报。

(二)申报截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对网上申报书进行集中一次性网上形式审查(其中研究团队、重大基础研究培育、杰出青年和重点项目实行全面审查,自由申请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等实行抽样审查),申报书网上形式审查合格的状态为“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网上形式审查不通过的申报书状态为“形式审查不通过”,将说明原因并予退回,不予重新修改提交。(形式审查常见主要问题参考附件3)
  (三)申请人下载打印网上状态为“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的申报书,报送项目申报书书面材料一式二份(A4纸)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书面材料由各学校科技处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四)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将对纸质申报材料审查,审查合格的项目网上状态为“科技厅已受理纸质材料”,方可进入评审。纸质材料与申报情况及要求不符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四、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8月11日- 9月11日17:00;各项目申报人务必于8月28日前完成第一次提交,由学校进行审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5年9月28日-10月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前期预通知及各单位组织情况,请各单位及时为申报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的申报人分配申报账号(已经有账号的不需要再次新建),组织填报申报书;

(二)如果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请填写“2016年度省基金合作申报协议书”,附合作申报项目审批表后,于8月25日前一式四份统一送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办理协议盖章手续后返回。

(三)如果项目申报人为博士后,请填写“博士后申报省基金项目所在依托单位承诺函”,于8月25日前一式两份统一送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办理协议盖章手续后返回。

(四)所有申报项目的签章页,请于8月25日前完成所有人员签名和合作单位盖章后,一式四份统一送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办理协议盖章手续后返回。

由于正值假期,以上二、三、四项内容不再单独办理,请各单位务必统一收集后送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办理后再返回。

 

附件:

1.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

2.省基金项目申报书“经费申请表”科目填写指引;

3.省基金项目网上形式审查常见问题;

4.杰出青年项目专家推荐函。

5.2016年度省基金合作申报协议书

6.合作申报项目审批表

7.博士后申报省基金项目所在依托单位承诺函

 

华南农业大学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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